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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公卿買房有上限 占地面積要由爵位來決定

2017-03-12 07:38:07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語:劉邦死后,劉邦的老婆呂后執(zhí)政,她頒布了一條跟房子有關(guān)的政策,容我抄錄如下: 宅之大,方卅步。徹侯受百五宅,關(guān)內(nèi)侯九十五宅,大庶長九

劉邦死后,劉邦的老婆呂后執(zhí)政,她頒布了一條跟房子有關(guān)的政策,容我抄錄如下:

宅之大,方卅步。徹侯受百五宅,關(guān)內(nèi)侯九十五宅,大庶長九十宅,駟車庶長八十八宅,大上造八十六宅,少上造八十四宅,右更八十二宅,中更八十宅,左更七十八宅,右庶長七十六宅,左庶長七十四宅,五大夫廿五宅,公乘廿宅,公大夫九宅,官大夫七宅,大夫五宅,不更四宅,簪裊三宅,上造二宅,公士一宅半宅,公卒、士伍、庶民一宅。

這條政策的意思是說,私宅的占地面積要由爵位來決定。

西漢的爵位分成二十個等級,最高等級的爵位叫“徹侯”,最低等級的爵位叫“公士”,徹侯的房子可以占用最多的土地,公士的房子只能占用最少的土地。像那些沒有爵位的普通群眾,宅基面積不能超過30平方步(“方卅步”,折合1800平方米)。而擁有公士爵位以后,宅基面積可以是普通群眾的1.5倍;擁有“上造”爵位以后,宅基面積可以是普通群眾的2倍;擁有“簪裊”爵位以后,允許擁有3倍于普通群眾的宅基……如果你是徹侯,那么恭喜你,你的府邸占地面積最多可以達到普通民房占地面積的105倍!

上述政策在西漢簡稱為“名田宅”?!懊笔窍拗频囊馑?,“田宅”即不動產(chǎn),故此“名田宅”就是給所有人的不動產(chǎn)數(shù)量定一個上限,不許你超過這個上限。

呂后為什么要給不動產(chǎn)數(shù)量定一上限呢?主要是為了限制兼并。

我們知道,自從戰(zhàn)國以后,土地就私有了,不動產(chǎn)交易就開始活躍了,有錢有勢的人使勁買房買地,窮到破產(chǎn)的人被迫賣房賣地,有錢人的不動產(chǎn)越來越多,窮苦人的不動產(chǎn)越來越少,前者良田萬頃、狡兔三窟,后者上無片瓦遮身、下無立錐之地,兩極分化到了極點,窮人就該造反了。想不讓窮人造反,就得擋住兩極分化;想擋住兩極分化,就得限制有錢有勢者兼并土地。呂后給所有人的不動產(chǎn)數(shù)量都定出一個上限,有錢有勢者兼并起來就會收斂一些。就算你是皇親國戚,你蓋房占地最多只能相當于普通民房的一百多倍,當你達到這個標準以后,再買地買房就等于違法了,朝廷可以強行將超標的部分收歸國有,然后分給沒地沒房的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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