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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中本紀的獨特之處 第一次成為了其次要部分

2017-03-11 10:57:36  來源:360常識網   熱度:
導語:本紀共二十四卷,就卷數而論,《明史》本紀所占不足全書十分之一,若以字數而論,則所占不及全書二十五分之一。由此可知本紀在《明史》中所

本紀共二十四卷,就卷數而論,《明史》本紀所占不足全書十分之一,若以字數而論,則所占不及全書二十五分之一。由此可知本紀在《明史》中所占比例甚小,這是《明史》編纂體例中的一個特點。本紀在紀傳體史書中,是以編年形式敘史的部分,《明史》顯然是將本紀作為全史之綱,以簡明扼要的方式,首列于全書之前,使人在讀閱這部史書之時,首先了解到有明一代歷史之概況,而不是使人在讀閱本紀時便事無巨細盡覽盡知。這應該算是《明史》修纂整體設計上的獨到之處。

《明史》本紀的另一個特點,是尊重史實,不以明代官定史論為據。如建文帝年號于成祖奪位后革除,其四年實錄僅以元、二、三及洪武三十五年,附于《明太祖實錄》之后?!睹魇贰分袆t專立《恭閔帝紀》一卷,甚為得體。再如英宗削景泰帝號,情形與建文事相似,《明史》中亦處理得當。清代史家錢大昕曾論稱:“其例有創(chuàng)前史所未有者。如《英宗實錄》附景泰七年事,稱郕戾王,而削其廟號,此當時史臣曲筆。今分英宗為前后兩紀,而列景帝紀于中,斟酌最為盡善。”(錢大昕:《十駕齋養(yǎng)新錄》卷九)明洪武中懿文太子朱標,因早逝而未及繼位,建文元年(1399)追尊為孝康皇帝,廟號興宗。成祖奪位后,廢其帝號廟號,復稱懿文太子。是雖曾有帝號,而未改元登極,故不入本紀,而入列傳,但其曾有帝號,亦為史實,又與諸傳不同,特于后妃傳后,諸王傳前立傳。與之同列者,又有嘉靖皇帝之父,興獻王朱祐杬。嘉靖中興大禮議,特尊其父為睿宗興獻皇帝,也屬僅有帝號而已?!睹魇贰繁炯o不列興宗、睿宗,正與其以本紀為敘述有明一代歷史之大綱有關。光宗即位于萬歷四十八年(1620)八月初一,死于同年九月初一,在位僅一月,未及改元,遂定以是年八月后為泰昌元年。《光宗本紀》于是附于《神宗本紀》之后,未單立一卷,僅以數百字述過,不失為大綱之作。

《明史》本紀雖以時間長短為本,分卷記史,然而又不盡拘泥于此。太祖在位三十一年,本紀則占三卷,因其為開國之君。成祖在位二十二年,本紀則占三卷,雖可稱因其奪位登極,事屬特殊,則已有輕重之分。英宗二卷,尚可因前后各有年號為由,憲宗二十二年,亦占二卷,世宗四十五年,神宗四十八年,同樣各占二卷,莊烈帝十七年,亦占二卷??梢娭T人修史,頗以史事輕重敘述,此又符合其立綱之體??偟膩砜?,《明史》本紀,分帝而述,編年記事,又不失為一個整體,筆墨雖少,卻完整明了,輕重適宜?!睹魇贰繁炯o中一大令人遺憾之處是未能給南明諸帝立紀,這是清初政治形勢所決定的。清朝官修史書,不僅不可能給南明諸帝立紀,甚至于列傳中亦不立傳。清初私家修史,妄談及此,則也難免于“文字獄”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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