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殘忍古代典妻 出租妻子肚子
古代何謂“典妻”?“典妻”又稱“承典婚”、“借肚皮”、“租肚子”等,指的就是借妻生子,為舊社會買賣婚姻派生出來的臨時婚姻形式,與現(xiàn)代社會“借腹生子”有著不少相似之處。貧賤夫貧賤夫妻百事哀,在古代典當妻子的事情時常發(fā)生,被典者家庭往往經(jīng)濟貧困,丈夫或因病或無務(wù)正業(yè)等原因而無力維持生計。那么,妻子究竟是如何被典當呢?我們?nèi)ヌ矫兀?/p>
古代,女子結(jié)婚更沒得選擇?!啊保右坏┏黾薇阋馕吨ト松碜杂?,丈夫?qū)ζ拮咏^對占有,妻子得完全聽從丈夫的處置,即使丈夫像商品一樣把自己買來賣去,古代婦女也不得抗拒半點,到底這聽起來就十分慘無人道的典妻是怎么樣?
期滿趙喜堂領(lǐng)人,不如張慕氏相干,恐后無憑,立租字人為證?!边@是一份典藏在遼寧省檔案館的檔案,這是一份“典妻”契約,說的是安東縣民趙喜堂因生活困窘,將結(jié)發(fā)妻子典與他人,妻子在典夫家中生活,期限為八年。八年后,趙喜堂才可將妻領(lǐng)回。在這張契約上,有保人等簽名畫押,也有本夫的名字,并摁了手印,但妻子未簽名,由此可見,妻子根本就沒有權(quán)力主宰自己命運,當時婦女的地位是多么的低下,被自己的丈夫賣了也是不可以無能為力的,甚至是死是活都由不得自己。
“雇妻”則是雇主支付雇金給女子的丈夫,在約定的期限之內(nèi),讓該女子作為自己的臨時妻子,到期將女子送回其丈夫,雇金不收回。隨著商品經(jīng)濟的發(fā)展,到宋朝時典妻現(xiàn)象更為普遍和嚴重了。蘇軾于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曾在一項奏折中提到,因欠苗,當時賣田宅雇妻女的人數(shù)不勝數(shù)。而《續(xù)資治通鑒長編》中亦記載,熙寧七年(公元1075年),由于旱災和蝗災頻發(fā),百姓賣妻賣子。
典妻按時間長短也分為兩種,時間長者為典妻,5-15年不等;時間短的為租妻,一般一至二年。因典妻多與生兒繼嗣有關(guān),所以典妻時間的長短,還得與孩子生育的情況聯(lián)系在一起。但不管是一年還是十五年,典妻都是臨時性的婚媾形式。舊時典妻風的盛行,是由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貧賤夫妻百事哀”,大多人典妻與經(jīng)濟的好壞有著緊密關(guān)系。
把自己的妻子當作器物一般出租給別的男人的陋俗,早在南北朝時期就開始萌芽,一直到民國才開始由盛而衰,新中國成立后,典妻才徹底消失?;蛟S是賦稅繁重,或者是真的走投無路,但拿著自己的妻子抵押給別人換錢糊口,終歸是令人不恥的行為,但在古代,盡管朝廷也曾頒布法律禁止,但典妻依然蔓延開來,竟然成風。
古代典妻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田壯壯的紀錄電影《德拉姆》(又名《茶馬古道》)中有這樣的內(nèi)容:一個趕馬人稱自己的倫理上的“嫂子”為“姐姐”,原來小伙和哥哥是共妻的。他們淳樸地、心安理得地面對這樣一種生活,或者叫做生活方式,這種融洽是曾經(jīng)的非血親之間的“打伙共妻”現(xiàn)象所不能比的。在遼寧省檔案館典藏的檔案中,有一件關(guān)于打伙合同的檔案:立打伙人孫長義因無錢使,將自己賢妻張金香中人說允,情愿送與張現(xiàn)思名下打伙,言明身價小洋錢叁佰元正,押賬錢當面交清,分文不欠,有官錢使用,兩家均納,倘有天災病業(yè)、逃走等情,各安天命。此系兩家情愿,恐口無憑,立字為正。(后面還有立字人、中保人、中間人、借字人的簽字畫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