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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一條鞭法主要內(nèi)容是什么?

2016-12-15 13:37:48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dǎo)語:一條鞭法是明代中葉后賦役方面的一項重要改革。主要是總括一縣之賦役,悉并為一條。即先將賦和役分別合并,再通將一省丁銀均一省徭役;每糧

一條鞭法是明代中葉后賦役方面的一項重要改革。主要是總括一縣之賦役,悉并為一條。即先將賦和役分別合并,再通將一省丁銀均一省徭役;每糧一石編銀若干;每丁審銀若干;最后將役銀與賦銀合并征收。

主要內(nèi)容有:

(1)清丈土地,擴(kuò)大征收面,使稅負(fù)相對均平。針對當(dāng)時存在的占地多者田增而稅減的情況,只有從清丈土地入手,才能做到賦役均平。僅據(jù)部分清丈的結(jié)果,就增加了土地2.8億畝,使不少地主隱瞞的土地繳了稅。

(2)統(tǒng)一賦役,限制苛擾,使稅賦趨于穩(wěn)定。實行一條鞭法以前是賦役分開。賦以田畝納課,役以戶丁征集,賦役之外還有名目繁多的方物、土貢之類的額外加派。實行一條鞭法以后,全部簡并為一體。將役歸于地,計畝征收;把力役改為雇役,由政府雇人代役。由于賦役統(tǒng)一,各級官吏難以巧以名目。因此,叢弊為之一清,使稅賦趨向穩(wěn)定,農(nóng)民得以稍安。

(3)計畝征銀,官收官解,使征收辦法更加完備。我國封建田賦,唐以前基本上都是征實。唐代兩稅法雖以貨幣計算,但繳納仍折實物。宋代征稅,只是偶有折銀。元代科差雖行色銀,但積糧仍為谷粟實物。唯自明代一條鞭法實行以后,不僅差役全部改為銀差,而且田賦除蘇杭等少數(shù)地區(qū)仍征實物以供皇室食用之外,其余也均已一律改征折色,即折為色銀。與此同時,賦役征課也不再由里長、糧長辦理,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征收,解繳入庫。從此,不按實物征課,省卻了輸送儲存之費(fèi);不由保甲人員代辦征解,免除了侵蝕分款之弊,使征收方法更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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