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官不可以!俺是伎女不是雞!
中國古代,等級劃分的很清晰,從事的職業(yè)、隸屬的民族、血統(tǒng)的純正、門第門閥是否光耀,都是辨別此人出生品質(zhì)和未來發(fā)展的決定性因素。在傳統(tǒng)社會中有專業(yè)技術的人員屬于“工技(伎)”階層。而“伎”通“技”,隸屬下九流,社會地位低下,不乏賤民群體,無法沖破封建等級劃分,往往只能世代繼承其業(yè)。歌舞娛伎在古代稱樂戶,是以音樂歌舞專業(yè)為生的賤民,多數(shù)源于罪犯的家屬,也有部分賣藝為生的良人。
春秋時期,智慧的勞動人民研究出的宮、商、角(jué)、徵(zhǐ)、羽,是中國古樂五個基本音階。音樂出現(xiàn)的本身是用以滿足民眾的精神生活。后因統(tǒng)治階級的需要被賦予了政治意義及教育意義。而周公將禮制和教化性舞樂融為一體變形成了“禮樂”,一般用于宮廷中莊嚴肅穆的場合進行演奏。相比之下,服務大眾的娛樂性舞樂禮遇要可悲的多,社會地位地下,活著受盡了世人白眼。也就現(xiàn)在所謂的下九流中的戲子,講的就是這些從事娛樂性舞樂的藝人,特殊的身份促使從事娛樂行業(yè)的人形成了比普通民戶低等的“樂戶”。有了樂戶自然有官方管理的部門,樂籍制度就這么順理成章的出現(xiàn)了。
北魏時期關于女性被籍入樂戶的史料中并沒有明確指出她們以色娛人,只是身份低賤的罪罰賤民罷了?!段簳ば塘P志》中有記載:“有司奏立嚴制,諸強盜殺人者,首從皆斬,妻子同籍,配為樂戶;其不殺人,及臟不滿五匹,魁首斬,從者死,妻子亦為樂戶?!睆闹锌梢钥闯?,樂籍的肇始是從罪民的女眷及其子女開始的,身份往往等同于奴隸,茍延殘喘的活著,被打、陪睡更是常有的事兒,皇帝一般通過這樣的方式來懲罰獲罪的臣子。變相的告誡其他人,那么聽話,不聽話有你好看的,你死不要緊,我會讓你的親人家眷世世代代生不如死。所以,女伎以藝為本、聲色娛人的功能沒有改變,樂籍制度的出現(xiàn)則強化了這種功能。本文為360常識網(wǎng)原創(chuàng),未經(jīng)360常識網(wǎng)官方允許不得以任何形式轉(zhuǎn)載。
隋唐時期,樂籍的管理制度更是達到了成熟期。女伎作為樂戶身份地位僅次于一般官奴。繁榮的經(jīng)濟促使唐朝在女伎的劃分更加多樣性:宮伎、官伎、營伎、家伎、私伎、市井伎……
宮伎,很好理解,就是服務于宮廷,能夠吃皇糧地位自然就不一般。宮廷中的女伎相對單純的多,只要等到帝皇下令放出宮外便能嫁人。官伎,只服務于地方政府,所有的豢養(yǎng)銀子都是地方政府獨立支出,只要地方行政長官批準官伎才能從良嫁人。
營伎,身份比較特殊,雖說是官養(yǎng),不單要接官府的活兒,這民間只要掏得起錢拉的動關系的大爺兒甭管你樂意不樂意都要去伺候。營伎的待遇雖不濟,畢竟見過世面,伺候的都是有錢有勢的主兒,至于幾個別活好,人美的只要能夠被大爺兒們看上就能娶回家,但只能做小妾,無法成為正妻,封建社會國法有明文規(guī)定,樂戶只能做小,即便生下個一子半女,非但不能母憑子貴,反而子因母蒙羞,任子女多有出息,在府里也沒有掌權、世襲的資格。
家伎就很好理解了,一般大家士族在家中豢養(yǎng)的女伎以供娛樂用的,只能算一個物件,人的屬性基本可以忽略不計隸屬于家族產(chǎn)業(yè)。即便能成為私伎,那也要看豢養(yǎng)的主人是否肯讓出,即便能夠成為達官顯貴、豪商巨賈包養(yǎng)在外的的樂戶(類似于現(xiàn)在的包二奶養(yǎng)小三),這些女伎連私人財產(chǎn)都算不上,整個一徹徹底底的黑戶,所生子女不被家族認同。除了多撈點錢保障日后生活,哪有什么尊嚴可談。
市井女,也就是青樓八大胡同中窯姐兒的前身,街頭拉客愉悅男人陪睡是她們的本職工作。大概成規(guī)模的時間是唐朝中后期,那時的唐朝經(jīng)濟福碩、四夷賓服、萬邦來朝。長安賓客眾多,燈紅酒綠、食色性也便成了剛需,經(jīng)濟市場的大量需求,也促使唐朝首都文娛事業(yè)的飛速發(fā)展,樂戶本歸教坊管理聽命于官府,中后期的長安涌入了大量的女伎,也逐漸的削弱了地方政府對于樂戶的管理,女伎中嚴格的等級劃分變得模糊化,只要官府征召時去提供侍宴服務即可。一方面官府省了大把的銀子去養(yǎng)活她們。另一方面女伎們自主創(chuàng)業(yè)謀生,平日里哪里可以撈錢就往哪里去。本文為360常識網(wǎng)原創(chuàng),未經(jīng)360常識網(wǎng)官方允許不得以任何形式轉(zhuǎn)載。
客人只要有錢,就可以隨意與這些身份低下的女伎發(fā)生肉體關系?!侗崩镏尽酚涊d:“兼以售色,多有客人留宿一夕或數(shù)日,盤桓日久耗盡資產(chǎn)者不勝其數(shù)”。也就是說,女伎雖以技藝為生,但多靠陪睡賣肉斂財。如此拼命出賣色藝,只為他日能夠拿出一筆足夠的贖身銀子,托托關系使點銀子,早日擺脫樂戶的身份,從良嫁人,清白的生活。為此,許多色藝出眾的女伎,在年輕貌美時,拼盡全力撈錢以防年老色衰之時,以備不時之需來用。
早在唐朝之前,就有人將“伎”與“妓”混用了。畢竟是罪臣之后的女眷,自小苦學技藝,即便能夠?qū)W成脫穎而出,最終也要淪落為達官顯貴隨意凌辱的對象,這本是封建社會女伎的宿命,自然在賣藝與賣身之中很難獨善其身。
歸其原因,封建社會的重農(nóng)輕商是樂戶淪落為下九流重要因素之一。藝人本人不從事生產(chǎn),沒有與生產(chǎn)相關的技術,也沒有從事信息和物資的交換。相反的,藝人的衣食住行都要消耗物資,這與農(nóng)業(yè)文明的特點是相違背的,自然很多人不喜歡。另一方面,古代交通不方便,信息傳播技術落后等原因,藝人的優(yōu)勢難以擴散出去,獲得社會大眾的認同是難上加難。
出于以上兩點原因,在新中國建立之前,藝人想要在社會上立足,獲取更高的地位,很大程度上就要結交社會上層人物來編織自己的關系網(wǎng),誰有錢有權就會向著誰,自然就會有“戲子無義”的說法了。這又會導致社會上對藝人的評價更低了。
現(xiàn)如今,科技文明的迅速發(fā)展,藝人的作用比以前大得多。在物質(zhì)上,只有要有人喜歡,藝人的作品如歌曲專輯、電影等,可以銷往全世界。一名歌星的演唱會盈利過千萬,在古代這是不可想象的。只要藝人技藝超群,便能夠養(yǎng)活一大批人,地位當然不會差。在精神層次上,現(xiàn)代人吃飯都不成問題,社會上對文娛事業(yè)的需求量就更多了,這就需要大量的藝人來填補空缺。很多人通過多渠道了解到藝人的作品或者藝人本人的經(jīng)歷,出于被其作品的感動或藝人人格魅力的影響,自然會開始喜歡甚至崇拜藝人了。藝人的地位自然越來越高了。本文為360常識網(wǎng)原創(chuàng),未經(jīng)360常識網(wǎng)官方允許不得以任何形式轉(zhuǎn)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