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淫的萬歷明神宗真的一夜連進九次洞房嗎?
萬歷十七年,即公元1589年十二月,大理寺左評事雒于仁上了一篇奏章,其中批評明神宗縱情于酒、色、財、氣,并獻“四箴”。對九五至尊皇帝的私生活這樣干涉,使明神宗非常惱怒。幸好首輔大學(xué)士申時行婉轉(zhuǎn)開導(dǎo),說皇帝如果要處置雒于仁,無疑是承認雒于仁的批評是確有其事,外面的臣民會信以為真的。最后,雒于仁被革職為民。在處理這件事的過程中,明神宗曾召見申時行等人于毓德宮中,“自辨甚悉”。
明神宗對內(nèi)閣大學(xué)士們說:“他說朕好酒,誰人不飲酒?……又說朕好色,偏寵貴妃鄭氏。朕只因鄭氏勤勞,朕每至一宮,她必相隨。朝夕間她獨小心侍奉,委的勤勞?!逓樘熳樱挥兴暮V畠?nèi),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之財皆朕之財?!耸霟o氣,且如先生每也有僮仆家人,難道更不責治?”看來,明神宗根本不承認雒于仁的批評。
其實,明朝晚期社會好酒成風。清初的學(xué)者張履祥記載了明朝晚期朝廷上下好酒之習:“朝廷不榷酒酤,民得自造。又無群飲之禁,至于今日,流濫已極?!嬚呗蕯?shù)升,能者無量?!嬀苹蚪K日夜。朝野上下,恒舞酣歌。”意思是說,明朝晚期對于酒不實行專賣制度,所以民間可以自己制造酒,又不禁止群飲,飲酒成風。喝酒少的能喝幾升,多的無限量,日夜不止,朝野上下都是如此。明神宗的好酒,不過是這種飲酒之風的體現(xiàn)罷了。明神宗在十七歲的時候,曾經(jīng)因為醉酒杖責馮保的義子,差點被慈圣太后廢掉帝位。
至于說到好色,偏寵貴妃鄭氏,這倒是明神宗十分得意的一件風流事。說起來明神宗雖然似乎不及他的先祖文治武功,但卻一點使他的先祖望塵莫及。
他在萬歷十年,即公元1582年的三月,就曾效仿他的祖父明世宗的做法,在民間大選嬪妃,一天就娶了“九嬪”,也就是一連娶了九個媳婦。這鄭貴妃就是這“九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