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子嬰是怎么死的?
項羽進入咸陽城后,立即殺死子嬰,并進行了大屠殺,秦朝累代之積至此一炬而盡。秦王子嬰,即秦三世(?~前206年),嬴姓,名子嬰,或單名嬰。秦朝最后一個統(tǒng)治者,在位僅46日。子嬰性格仁愛且節(jié)制。秦二世胡亥被弒后。趙高迎立子嬰即位。當時的情況,秦朝的領土比統(tǒng)一前更小,所以趙高讓子嬰不能稱皇帝,只稱王,是為秦王。子嬰即位五天后便設計殺死趙高,并把他的家人全部處死。《史記》指趙高企圖招引起義軍到咸陽并承諾殺死全部秦朝宗室,子嬰知道后先下手把他殺死。劉邦首先進入關中,到達灞上后勸子嬰投降,并得到子嬰的同意。子嬰用繩綁縛自己,并攜同皇帝御用的玉璽和兵符等,親自到劉邦軍投降。秦朝在子嬰投降的一刻正式結束。劉邦沒有處死子嬰,而是把他交給隨行的吏員看管。不久,項羽亦率領大軍到達關中。劉邦因無力抗爭而撤退。項羽進入咸陽城后,立即殺死子嬰,并進行了大屠殺,秦朝累代之積至此一炬而盡。
子嬰
秦王子嬰(?-前206年),姓嬴,名子嬰。秦朝最后一個統(tǒng)治者。
子嬰在位時稱“秦王”,但后世亦有人稱之為“秦三世”,意指其實際上繼秦二世為帝。
身世
子嬰的身世并無定論。
最早記載子嬰事跡的《史記》,對子嬰其人,有三種不同的說法:
一是"秦二世的侄子"?!肚厥蓟时炯o》:“立二世之兄子(這種說法認為“兄子”就是兄長的兒子)公子嬰為秦王?!?/p>
二是"秦始皇之弟"。《李斯列傳》:“高(趙高)自知天弗與,群臣弗許,乃召始皇弟,授之璽。子嬰即位,患之,乃稱疾不聽事,與宦者韓談及其子謀殺高。”
三是"秦二世的兄長"。這一派認為《秦始皇本紀》的有關章句應該理解為:“立二世之兄、子嬰為秦王?!?/p>
從東漢班固一直到近、現(xiàn)代修訂出版的《辭?!泛汀掇o源》,多采用第一種說法,又指子嬰是二世長兄扶蘇的兒子。
亦有論者支持第二說,論點包括:
子嬰的遭遇、才干及影響力并非任何屬秦二世同輩或后輩者所能企及。
《秦始皇本紀》中敘述子嬰與“其子二人”謀殺趙高,推斷子嬰年齡不當為秦始皇孫(《李斯列傳》中所述不同)。
生平
秦始皇死后,二世胡亥即位。二世寵信宦官趙高,誅殺多位舊臣,包括李斯、蒙恬等人。當二世準備加害蒙恬時,子嬰曾勸阻二世,但二世不聽。
二世在位三年,被趙高所殺。趙高欲自立為王,但發(fā)現(xiàn)群臣并不支持,于是迎立子嬰繼位。趙高聲稱民變起后,秦地比統(tǒng)一前更小,故子嬰不能稱“皇帝”,而只能稱“王”。
子嬰即位五天后便定計殺死趙高,并隨即把他的家人全部處死?!妒酚洝分岗w高企圖招引起義軍到咸陽及承諾殺死全部秦朝宗室,子嬰知道后先下手把他殺死。
率領其中一支秦末起義軍進入關中的劉邦在到達灞上后派人勸子嬰投降,并得到子嬰的同意。子嬰用繩綁縛自己,并攜同皇帝御用物品(包括玉璽和兵符)親自到劉邦的軍前投降。子嬰共當了46天秦王。
秦朝在子嬰投降的一刻正式結束。劉邦并沒有處死子嬰,而是把他交給隨行的吏員看管。
一個多月后,項羽亦率領大軍到達關中。劉邦的部將曹無傷向項羽稱劉邦將以子嬰為相而自立為關中王,結果項羽設下了鴻門宴。項羽入咸陽城后,立刻殺死子嬰,并進行了大屠殺趙高逼迫胡亥于公元前207年8月自刎后,原想自己稱帝,但見人心不服,只得于同月立秦始皇長子扶蘇的兒子子嬰為王,取消帝號。同時,派人去劉邦軍中談判,策劃再次大殺秦宗室。
子嬰得知趙高要大殺宗室,決定先下手除去趙高。即位那天,一切禮儀都準備就緒,子嬰卻推說有病不去。趙高急了,親自前去催促。子嬰乘機捕住趙高,將他處死。然后派兵5萬去駐守蟯關(今陜西省商縣北),阻擋劉邦大軍。劉邦軍用疑兵之汁繞過蟯關,從東南側殺入,殲滅守軍,進駐灞上。
子嬰見大勢已去,于公元前206年10月,率領群臣,手捧國璽、兵符、節(jié)仗.俯身站在咸陽城門外,投降劉邦。秦朝滅亡。劉邦將子嬰監(jiān)管在咸陽城內。
同年12月,子嬰于項羽率大軍進入咸陽后被殺。
被西楚霸王所滅
劉邦進入咸陽之后并沒有殺子嬰而是安撫民眾這就是劉邦比項羽高明項羽則不然進入咸陽之后燒殺搶掠還殺了已經投降的子嬰使天下想歸降者不降項羽反降劉邦
當然啦,他生不逢時,如果他早即位五年,再實行一些改革,或許不會落得這種下場。
秦朝時,趙高殺了二世之后,便立二世的哥哥的兒子孺子子嬰為秦王,將二世當做平民來埋葬。要子嬰齋戒,以便入太廟祭祖,接掌傳國玉璽。
當齋戒進入第五天時,子嬰與他的兩個兒子商議說:"丞相趙高殺了二世,怕臣子殺他,就假裝道義來擁立我登基。我聽說趙高竟然與楚國相約要滅秦朝皇室,然后在關中稱王,現(xiàn)在要我齋戒,以便入太廟,就是希望借此在廟中殺我,我想屆時裝病不去,那丞相一定會自己找我,等他一來就殺了他。"
到了要入太廟的時候,趙高派人去請子嬰等人,子嬰不去。趙高果然自己前來,說道:"宗廟之事,非常重要,大王為何不去呢?"子嬰趁此機會在齋宮中殺了趙高,并滅了趙高三族。